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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签约派出违约赔偿
  本期我们特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有关部门撰写此稿,以利读者了
解目前实施的关于处理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申请延长留学期限的有关规定。
  按照教育部(原国家教委)《关于做好国家公费留学改革后派出人员国外管理
工作的通知》规定,1996年在全国全面实施国家公费留学改革新办法,即“根
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政府计划宏观指导下,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
员的选派和管理实行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
赔偿”的办法。
  按上述有关文件规定,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前应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需按规定向所属使领馆
报到,定期向使领馆报告学习、研修情况,按期完成学业回国服务。
  自1996年以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一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其
与留学人员签订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进行管理。
  几年来,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下,广大留学人员的法律意识
、履约意识明显增强,国家公派留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国内外反映良好,国家公
派留学人员的按期回归率一直稳中有升,留学效益得到明显提高。截至2000年
底,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派出留学人员共计8290人,按期回归率在90%
以上。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在总结过去出国留学工作的基础上,国家留学基
金管理委员将进一步用法制化和经济制约办法,完善健全选派管理机制,做好按期
回国工作。(供稿/国家留学基金委秘书处)
□ 摘自《神州学人月刊》2001年第5期 

精彩评论1

sailing  海贼王  2002-7-1 16: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人事部为留学人员回国做博士后提供服务
  国家人事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是全国高级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
人员的业务主管单位,其主办的《中国留学人才网》以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
国服务为宗旨,促进国家各类高级人才培养、交流和使用。网站目前设有政策法规
、留学与人才、博士后工作站、专家管理、回国分配安置、回国指南、人才自荐、
单位招聘、经费指南、综合咨询、西部开发等多个栏目,是权威性的留学人员专业
网站。
  该网站自运行以来,在海外留学人员中具有广泛的影响,与美国、日本、德国
等国家的留学人员及留学人员的组织建有经常性联系,每年为国内企事业单位引进
数百名博士学位以上的海外留学人员。
  《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自2001年5月以后,为国内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吸
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做博士后或工作提供服务,并可为各单位推荐在国外知名企业
工作三年以上的各类海外留学高级人才,研究课题和科技项目的发布、招标与推广
合作提供综合性服务,具体内容为:
  1、招聘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做博士后或工作,服务内容为单位介绍、职位介绍
、网页制作、维护、上网发布,服务费为5000元/年。
  2、研究课题和科技项目的发布、招标与推广合作,服务内容为单位、项目介
绍、网页制作、维护、上网发布,服务费为5000元/年。
  3、有三年以上海外大企业工作经验的高级人才推荐,服务内容为每职位推荐
三个符合条件的人选,服务费为2000元/职位。
  4、用人单位对申请者感兴趣,委托我们进行联络、沟通、办理回国相应手续
,按录用人年收入的15%收取服务费。
    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http://www.chinatalents.gov.cn
            http://www.chinatalents.com.cn
    E-mail:Webserver@chinatalents.gov.cn
    联系单位:国家人事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后办公楼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8610)62335013(8610)62335014
    传 真:(8610)62319196
□ 摘自《神州学人周刊》第431期 2001年4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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