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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竞争力的中国律师行--温情下的暴利
2003-01-05 11:32
南方网讯 12月19日,圣诞节来临前的北京,漫天白雪素裹,大地一片静穆。

  大多数驻北京的外国律师、香港律师都已经离开了中国大陆,回家享受他们传统的“圣诞-新年”假期,他们驻北京的代表处格外冷清。

  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却有些例外。这一天,他们正式拿到了在华开办第二家代表处的执业许可证,尽管新代表处设在上海,但北京代表处也显得喜气洋洋。

“这是中国在履行入世的承诺。”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外管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在加入WTO的法律文件中,中国承诺在入世后一年内取消“三个限制”:取消外国律师事务所设立代表处数量上的限制;取消外国律师所设立代表处只能局限于北京、上海、广州等19个试点城市的限制;取消一个外国律师所只能在中国设立一个代表处的限制。

  法国基德在北京、上海能分别开设代表处的事例,说明中国已取消对外资律师事务所的“三个限制”。

  “开放法律服务市场,放宽律师准入限制是一个国际趋势。”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法国的律师准入门槛也很高,外国人几乎很难在法国开展法律业务。但加入欧盟以后,法国根据欧盟的法律修改了国内法,律师的自由流动成为了一个正常现象。

  “不过,法国实行的是对等原则。”曾留学法国两年的中央党校教师张丽娟向记者介绍,除欧盟成员国外,法国一般只允许同样对他们开放的国家的律师在法国执业。

  “在法国确实有一些‘中国人’成为法国的执业律师,但其实他们都已经入了外国籍。”张丽娟告诉记者,“目前来说,中国人实际上还不可能成为法国律师,因为我们自己也不允许外国人成为中国律师。”

  总的来说,世界各国对律师准入都会有一些或多或少的限制,以保护本国的法律服务市场。

  目前,世贸组织140多个成员中,仅有48个成员对外开放本国或本地区的法律服务市场。开放程度也分为几种情况:第一类是在市场准入方面较宽松;第二类是在共同体内相互开放;第三类是部分地区开放;第四类是渐进性地开放。中国属于第四种。

  美国的律师准入是以各州为主体,主要在纽约等16个州开放;英联邦国家,由于律师分为事务律师和出庭律师,律师准入一般也只限于非诉讼业务的事务律师领域;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律师不受执业范围限制,可以从事欧盟成员各国的法律事务;对WTO成员国也比较宽松,允许提供驻在国法律咨询,但对其他国家则限制较严。

  同样,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非中国国籍公民不能参加中国的统一司法考试,也就意味着外国人不可能获得中国的律师资格,更不可能成为中国执业律师。另外,外国律师所在华只能以代表处的形式开展业务,不得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雇佣中国执业律师。

  没有竞争力的中国律师业

  “限制律师准入,在中国是不得已的。”司法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当然也希望放开,通过外国律师进入中国来帮我们完善法律服务市场,但现在,首先要规范我们的市场。”

  据他介绍,目前中国共有1万多家律师事务所,11万多律师,去年全部法律业务总收入不到200亿人民币;我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不超过200人,尚无年收益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律师事务所。与之相比较,目前世界排名前50强的律师事务所平均人数为800人,排名前10位的律师事务所平均人数超过1300人,年收益10亿美元以上。像世界最大的律师事务所美国贝克·麦肯思国际律师事务,在全球有40多个分所,2700名律师。

  “这种现状,我们怎么去和国际竞争?”司法部这位工作人员说,“外国律师事务所进来了,人家可不是来帮你发展的,他需要的是赚钱,他会抢人才、拉客户、扩展业务。如果不加以保护,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将不堪一击。”

  所以,目前中国的律师管理部门考虑更多的,其实是如何完善我们律师队伍的建设,是如何提高我们的律师素质,是如何加强我们的律师职业道德意识的问题。“首先要提高的是我们国内自己的律师准入门槛。”

  “我觉得不是很公平。”来自中国香港的周律师告诉记者,他认为内地对外来律师的限制有些过严了。同时,他希望记者不要提他的名字和律师事务所名称。

  “起码我们也是中国公民,可是我们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周律师告诉记者,现在香港有一种说法叫“向北望”,主要是由于当前香港经济不是很好,大家都想到内地来寻找商机,法律行业也不例外。但他们律师事务所来北京开办代表处以后,他觉得内地的限制过严了。

  “其实律师行业的竞争并不是想像中那么残酷的。”周律师告诉记者,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文化传统、社会制度和法律渊源,所以一个真正的外国律师或者是外来律师其实不是那么容易抢走本土律师的饭碗的。“语言(障碍)其实不是问题,关键还是要熟悉当地的风土人情。”

  周律师也说道,现在香港有很多法律系毕业的学生却找不到工作,而内地一些律师到香港开展业务,因为能利用一些内地的关系、背景,业绩就很好。

  “内地现在经济形势那么好,”周律师说,“内地的律师自己应该充满信心。”美国某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的刘女士也同意这个看法,她认为一个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客户竞争方面,并不比一个本土律师事务所更具有优势。所以外国律师事务所更多是依靠他们那些在中国的自己本国客户来开展业务,范围其实还是很窄的。

  不过,对于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开展业务的规则限制,刘女士却有些不以为然,“那些规定根本就是没有意义的。”

  WTO与现行管理制度冲突

  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承诺,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不得雇佣中国执业律师,只能从事不包括中国法律事务在内的5项活动:1.提供外国法律及有关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咨询;2.办理外国法律事务;3.代表外国当事人委托中国律师事务所办理中国法律事务;4.通过订立合同与中国律师事务所保持长期的委托关系办理法律事务;5.提供有关中国法律环境影响的信息。

  而根据目前中国的规定,所谓“中国法律事务”包括:1.以律师身份在中国境内参与诉讼活动;2.就合同、协议、章程或其他书面文件中适用中国法律的具体问题提供意见或证明;3.就适用中国法律的行为或事件提供意见和证明;4.在仲裁活动中,以代理人身份对中国法律的适用以及涉及到中国法律的事实发表代理意见或评论;5.代表委托人向中国政府机关或其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办理登记、变更、申请、备案手续以及其他手续。

  “这些规定看似严格,但其实没有多少可操作性,根本起不到管理的作用。”刘女士说:“如果严格按照规定办事,我们什么也做不了,到中国来还有什么意义?”

  “其实放开了也没什么可怕的。”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刘歌律师告诉记者,现在虽然有政策在保护中国律师事务所,但外国律师事务所也有对策应付,所以在中国有很大发展空间,已经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上切走了一块蛋糕。

  “你等着他逼得你不得不放开,不如自己主动放开。”但刘律师强调,关键是要加强管理。

  刘律师向记者介绍,在美国纽约州,律师考试并不因国籍限制报名,但对参考者的知识、能力有很高限制。当一个人通过了考试,经过实习获得了美国律师执照后,他就可以开办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执业,而且不受任何限制。君合律师所有一个叫周晓林的律师,1993年获得了纽约律师执照,君合律师所因此得以在纽约开办分所,这也是中国大陆最早在国外开分所的律师事务所。而其他一些国内律师所,由于不具有像周晓林这样的人,在纽约开展业务只能设立办事处或开办咨询公司,业务开展范围就受很多限制。刘律师告诉记者:“在美国,强调的是人,看的是人的资质。”

  外国律师何时能在中国上庭

  目前,国内对律师的管理主要都是通过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来进行,所以在律师准入、法律服务市场开放问题上,也是通过外国律师事务所进入中国设立代表处这种方式逐步进行的。

  “其实倒不如就放宽司法考试的限制,允许外国人参加,让他们到中国的律师事务所实习,拿中国的律师执照。”刘律师针对目前呼吁放开中国的律师准入限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目前有一种呼声要求加强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可以通过开办合资律师事务所来培训、加强我们中国律师所的国际参与能力。刘律师认为,这恰恰是最糟糕的一种方式,“外国律师所现在最需要的只是一个合法进入中国法律市场的身份,所以如果允许合资,外国所一定会找一个最烂的中国所,因为这不需要很高的成本,这对中国律师行业将是可怕的打击,因为你自己没有机会发展了。”

  据司法部的工作人员透露,司法内部也一直在考虑人的问题,两三年前甚至考虑过在针对中国人的律师资格考试外,组织一个“外国人法律事务资格考试”,通过这种方式来实现律师准入,当时在内部已形成文件,但最后没有实施。

  记者电话采访了司法部司法考试司的司长杜国兴:“明年司法考试会不会改革,把一次性考试改为上下半年分两次进行,分别考基础知识和实务应用,以提高律师准入的门槛?”“明年的司法考试会不会允许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参加?”杜司长告诉记者:“我们也在研究,不过,一切都只是说法,目前还没有定。(编辑:陈晟)

作者:段文 新闻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精彩评论1

yiyi  中级海盗  2003-2-1 23: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只有中国才会发生这种就连司法考试制度都要一变再变,甚至会有一年缺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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