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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一网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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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在格罗宁根Glimmen的20岁厄立特里亚男子,因为杀害了23岁的女友和其6岁的女儿,今天被判入狱20年,少于检察部要求的25年刑期。


案发去年10月,住在北部Haren的此男用电话线勒死了女友,然后还用刀割断她的喉咙,随后,用衣服捂死了女友6岁的女儿。接着,他试图自杀,但是,一位朋友通知了警方,警方赶到现场时候,他已经倒下,身旁还有他和女友所生的1岁女童。 6岁女童的生父是另外一人。


他已经认罪,但是,称自己是一时的冲动犯下的罪行,因为其女友要和他断绝关系。


两人在荷兰只有临时居留,是在Oude Pekela难民收容中心认识的。


检察部认为,这是蓄意谋杀,因此提出25年的刑期。但是,法庭认为,谋杀的罪名证据不足,只是判决出于冲动杀人,因此改为杀害他人入罪,刑期比检察部要求的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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