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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一网荷兰

一向以来,像窃听、入侵网络等特殊的侦缉手段,荷兰法律规定只能允许警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比如说,是有证据的集团犯罪、严重危害司法秩序或者恐怖活动疑案等,但是,从今年夏季起,一些经济大案,也允许经济罪案侦缉局FIOD这样的经济案件侦缉部门使用,也就是说,在侦缉较大的经济案件过程中,允许窃听或入侵被怀疑者的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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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S一个电台编辑Joost Schellevis在节目中介绍说,过去,经济侦缉部门如FIOD等要窃听的时候,每一次都需要向警方申请,但是,日后无需再向警方申请,在有必要和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由经济侦缉部门执行。
   
估计在夏季以后,经济罪案侦缉局、社会部督察、交通与环境部督察甚至生活食品与用品监管局NVWA等,在得到法官允许之后,都可以使用这样侦缉手段,更加有效地对付在这些领域中的有组织犯罪的大案。
   
但是,个人私隐保护团体对法例的修改有意见,一个叫“个人私隐至上(Stichting Privacy First)”的团体在首先披露这一消息的人民报上表示,这是很大的一项改动,市民的私隐将进一步受到冲击,而国会和媒体甚至没有展开过讨论,这是“荷兰的丑闻”。
   
但是,Schellevis认为,夏季之后可能还有更新的法例出台,比这走得更远,就是关于允许警方以黑客的方式,入侵怀疑是重大犯罪集团的网路,荷兰的第二议院已经讨论通过了,现在就等待第一议院的批准。这项新的法例,不仅警方可以执行,经济罪案侦缉部门也一样,例如怀疑是重大的偷税漏税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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