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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5 12: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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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考虑一下你的处境:实际上你不应该来荷兰工作,因为荷兰公司没有实际雇佣你。不管他们之间什么关系,国内公司和荷兰公司都是独立的经营单位,法人地位。从你一说,我就猜到了你的情况。你还要考虑你在荷兰的居留地位,所以不知道你的真实具体情况,此事就很难,光网上请教没有用。荷兰也有公司派人到中国工作,一般情况要看你的国籍:如果是荷兰籍,荷兰雇主招聘的,就法定必须在荷兰签劳工合同(明显的问题就是要在荷兰办理医保,纳税,保留住址,但合同最多不可超过5年,还要在中国申办劳工许,居留等,有个双重征税的问题。如果被解雇,公司必须保证返回荷兰的费用)。但是对于中国籍或者中国籍荷兰居留者,荷兰公司有时会问你是否介意在中国签劳工合同(由荷兰在华子公司办,事情很好办)。这后一种情况,如果有纠纷,你就只能在中国打官司。如果被解雇,你不可以回到荷兰,因为你在荷兰什么法律和经济地位都没有。
本人就被荷兰,比利时公司谈过派回国工作的事情,再加上有高人指点,所以知道这些事。虽然待遇相当不错,但考虑后果,所以都回绝了。
你这种情况不好办,让人家钻了空子。你在荷兰的居留地位可想而知:是临时派来的员工,没有多少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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