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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  一网荷兰

  据荷兰地方媒体destentor报道,在Zwolle的一家中餐馆“兴隆酒家”(Sing-Long)最近被指违例受罚,必须交付社会部的罚款一万欧元,而且不能拖欠,理由是这家餐馆支付员工低于最低薪金。这家餐馆不服,决定打官司上诉,但是,社会部认为,必须先交罚款,于是先出现了是否可以缓交罚款的官司,这是由该餐馆提出的即席诉讼。昨天,Zwolle法庭作出了对餐馆不利的裁决,必须先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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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家庭餐馆的员工都是亲属,都住在餐馆中,他们的收入也包括他们的一些开销以及居住条件中。该餐馆认为,一向如此,也不犯法。但是,今年3月份,税务规定发生了变化,在新的werkkostenregeling中,这些费用都不能算在薪金之中,因此,这家餐馆被认为违例,要被罚款,而且,社会部要求立刻交付。不过,这家餐馆也打官司上诉,等候审理。





  这家餐馆的律师认为,该餐馆经营25年来一直守法,而且,因为餐馆刚刚买了一辆新的送餐的汽车,一下子也拿不出这笔罚款,要求押后,等待关于这项罚款是否正确的官司实际作出裁决之后,有了结果再说。


  但是,昨天法庭认为,以买了新车说是拿不出罚款不成理由,只有面临破产才作为“财政危机”处理,可以允许押后还款。法庭裁决该餐馆必须首先交付罚款。


  此外,这宗关于罚款是否正确的官司什么时候开庭,目前尚没有确定。












       文章原创刊载于“荷兰一网”(微信:hollandone)。本文经作者许可授权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并获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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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  初上贼船  2017-8-25 10: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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