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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一网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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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法院近日做出判决,允许雇主禁止员工在工作场合戴头巾或其它具有宗教象征意义的饰物。

一名比利时女子将其雇主、保安公司G4S告上法庭,提告理由是因为她拒绝摘掉头巾而在2006年被公司解雇。另有一名法国女子也因为在工作中戴头巾的问题与雇主对簿公堂。


欧洲法院判定公司有权指示工作人员穿着中立服饰,该裁决不仅适用于头巾,也适用于所有具有宗教、哲学和政治象征意义的服饰。公司必须在公司准则中列明这一点,欧洲法院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歧视。

荷兰人权保护委员会主席Adrianavan Dooijeweert重视判决结果,她表示法院不得不考虑两项重要的权利:“一方面是平等对待的权利,另一方面是公司塑造中立性和独立性的权利。”此前人权委员会曾支持一名荷兰女性法院书记员在工作中戴头巾。






新闻来源:文章原创刊载于“荷兰一网”(微信:hollandone)。本文经作者许可授权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并获得许可!

精彩评论1

Kanker  海贼王  2017-3-15 20:43: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全世界在多元文化的地方和工作場所,引來最多不方便,最多是非和最麻煩的族群,個案最多也是伊斯蘭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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