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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要长期在国内,
所以公司计划打给我国内的银行账户。
请问这样的话,税收是怎么算的?
会不会荷兰这边交一遍,国内再交一遍呢?
请有经验的战友分享一下

精彩评论2

ieee  高级海盗  2017-2-24 21: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看lz是否选择status是荷兰tax payer了
hello545454  见习海盗  2017-5-11 14: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首先需要确定你是那个国家的纳税居民(荷兰参照你的经济社会活动在哪里。中国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这种情况下参照《经合组织范本》,往往是在工作地,也就是在中国纳税。但一种情况除外,如果你是外派,那么如果你在外拍地12个月内工作停留时间少于183天,那么还是在居住国纳税。因为你会长期在中国工作,所以不管怎么说工资应该是在中国纳税,荷兰予以减免。
第四条 居民
一、本协定中“缔约国一方居民”一语是指按照该缔约国法律,由于住所、居所、管理机构或者其他类似的标准,在该缔约国负有纳税义务的人。这个术语并不包括仅仅从缔约国一方获得收入来源的人。
二、如果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某人同时构成缔约国双方的居民,那么他的身份按照以下确定:
a)如果他仅在缔约国一方拥有永久性住所,他应该构成该国的居民;如果他在缔约国双方都拥有永久性住所,他应该是和其具有更紧密经济联系的一国的居民(关键利益中心);
b)如果无法确定他的关键利益中心,或者他在缔约国双方都没有永久性住所,那么应该判定为他是拥有习惯性住所的一国的居民;
c)如果他在缔约国双方都有或者都没有习惯性住所,那么应该根据他的国籍来判定他的居民身份;
e)如果他都拥有或都不拥有缔约国双方的国籍,那么缔约国双方通过相互协商来解决这一问题。
你可以以此来判断你属于拿过居民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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